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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美国EB-6创业签证?

时间:2017-08-11 浏览量:

 

什么是美国EB-6创业签证? 

2017-2-3 16:09| 发布者: xaine| 查看: 54| 评论: 0

 
 
 
EB6创业工卡是奥巴马总统2014年开始的移民改革的一部分,旨在为在美国建立创业公司的外国创业者提供更为便利的工作许可。若首次申请,申请人及其家属可获得30个月,即两年半的合法留美身份,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还可以申请一次为期30个月的延期。EB6创业工卡最长有效期可达到5年。一家创业公司最多只能为3位创业者申请EB-6创业工卡,申请人配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工卡。

根据这个最终文本的规定,首次申请EB-6创业签证,申请人及其家属可获得30个月,即两年半的合法留美身份,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还可申请一次时长30个月的延期,这样EB-6创业签证最长有效期可长达5年。

  一家创业公司最多只能为3位创业者申请EB-6创业签证,申请人配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工作许可。

  具体的相关规定如下:

谁可以申请EB-6创业工卡:

1

申请人的公司必须是在近五年内成立的初创商业实体,并且从成立之初就合法经营。同时,该初创企业还需展现出在快速发展和创造就业方面的极大潜力。

2

申请人必须在自己创立的这家公司内拥有至少10%的所有权,必须在企业经营中起到核心关键作用,必须凭借TA的技能、知识、经验参与到公司的实际运营管理中来,必须是实际意义上的创业者,不能仅是单纯的投资人。

3

申请人所拥有初创公司的投资资金必须符合要求。这一点也是整个政策中实现起来相对困难的一条,申请人满足以下一个条件即可:

  a) 来自符合资质的美国投资人、或投资机构的至少$250,000的投资资金;

  b) 或被联邦政府、地方政府因创新、推动经济发展、科研、创造就业等原因授予过重要奖项,并总共被授予至少$100,000奖励;

  c) 或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所在企业为美国、公众利益做出杰出贡献,也可以符合这项要求。

是否能延期?

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被授予一次延期机会,时长30个月,但需要满足以下要求:

1. 申请人的公司依旧还是创业公司(Start-up)

  2. 申请人还是创业者:

  a) 至少持有公司5%的所有权;

  b) 依旧直接参与公司运营、管理,担当核心作用;

  3. 公司保持快速增长、持续创造就业机会,满足一下其中一点即可:

  a) 继续获得来自符合资质的美国个人投资者、投资机构的投资,或来自联邦政府、地方政府的嘉奖,在首次使用EB-6创业签证的30个月里,至少获得50万美金的投资。

  b) 或该初创企业在首次使用EB-6创业签证的30个月里,每年至少收入50万美金,平均年增长率达到20%。

  c) 或在首次使用EB-6创业签证的30个月里,至少创造了5个全职岗位。

  d) 或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所在企业为美国、公众利益做出杰出贡献,也可以符合这项要求。

  EB-6创业签证持有人最长使用5年之后,可以申请其他合法身份,但不能在美国境内申请,必须离境申请新的非移民身份的签证后才能返回美国。

 

 最低投资金额要求

 原议案中要求该企业在365天至18个月内获得至少$345,000的符合要求的投资资金。最终文本不仅降低了对投资金额的要求,也取消了对获取投资的时间限制

公司所有权要求

 原议案中要求申请人在首次申请时,至少拥有该初创企业15%的所有权,最终文本中下调为10%;原议案中要求申请延期申请时,至少拥有该初创企业10%的所有权,最终文本中下调为5%。

 符合要求的投资人:

 在原先的提议中,DHS规定投资人要在提出申请前的的五年内:

  1)投资该初创企业的至少1位(家)美国投资人(机构),在所投资的其他初创企业中,在3个分开的日历年度中,作为投资回报取得了价值超过100万美金的资产或可换债券;

  2)被投资的初创企业至少有两家各创造了5个合格的工作岗位,或者在平均年收益增长20%的基础上取得了至少$50万的收入。

  而在最终的文本中,对投资人回报率的要求从原先的100万美金降低至60万美金,另外也取消了在3个分开的日历年度中进行投资的苛责要求。

  对创造就业的要求:

 原议案中,申请人需在首次使用EB-6创业签证期间,创造至少10个全职岗位,最终文本中将这一要求改为5个全职岗位。